经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10组原小组长包树军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18.44万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隆阳区纪委常委会 2016年 7月 13日 研究决定,给予包树军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