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8〕23号)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从2019年3月4日起,分别进驻区委宣传部(含区文产办、记者站、文明办、社科联、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区委统战部(含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含基层法庭)、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含交警大队、基层派出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30日。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区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含交警大队、基层派出所)
值班电话:18308753101,电子邮箱:lyqd1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1号邮政信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区人民法院(含基层法庭)
值班电话:18308753102,电子邮箱:lyqd2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2号邮政信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宣传部(含区文产办、记者站、文明办、社科联、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值班电话:18308753103,电子邮箱:lyqd3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3号邮政信箱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统战部(含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值班电话:18308753104,电子邮箱:lyqd4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4号邮政信箱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值班电话:18308753105,电子邮箱:lyqd5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25号邮政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